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暂停“三河市第九中学”省控
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8﹞183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暂停“三河市第九中学”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事项。为保证此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索询详情请联系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科技科。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6-2034616
邮箱:lfhbkjk@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北凤道200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申请事项 | 暂停“三河市第九中学”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 |
建设地点 | 三河市第九中学 |
基本情况 | 该站点北侧新增建教学楼一栋项目,将于2019年4月-7月期间施工,施工期将对省控站点采样造成影响。为避免施工对该站点的影响,按照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的要求,申请临时停用该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停用时间自审批同意至2019年7月31日。 |
公示日期 | 2019年3月29日始(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