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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受理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关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受理公示

根据《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廊环办发[2018]14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产生的1500吨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HW06,900-404-06)转移至瑞环(合肥)环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公示期为自受理公示之日起5日。

联系方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

 

附件:跨省转移实施计划(云谷-瑞环)-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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