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关于4月3日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的报告
市政府:
4月2日,根据我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和PM2.5小组各专家会商分析 ,由于受偏北风影响,从2018年4月3日开始,我市气象条件逐步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于当日结束。按照《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拟于4月3日12时,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其它各成员单位于预警解除两日内,将本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效果评估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形式一并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联系电话:2193334
传 真:2098632 电子邮箱:lfhbyjb2013@126.com。
附件:廊坊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报告
特此报告。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