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经河北环保厅同意,大城县荷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接收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产生的80吨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HW50,900-049-50),进行安全处置,转移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