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8日
廊坊市政府于2018年4月28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4月30日24时。请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我局将与省重污染天气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变化过程,做好维持或提升(降低)预警级别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