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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2月19日-12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固废)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1219-12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固废)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19-12251个建设项目竣工(固废)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31-2020年16(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316-2012613

通讯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

邮编:065000

2019年1219-1225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固废)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第6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AMOLED)面板生产线 (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废)验收意见的函

廊环函【2019】200号

2

廊坊中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奶牛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固废)验收意见的函

廊环函【2019】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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