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批准
情况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6-2012613
传 真:0316-2012613
通讯地址:廊坊市北凤道200号(06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验收基本情况 |
1 | 新增股权变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永清燃气工业园区 | 廊坊森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开发区企联环境监测中心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