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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受理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2日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关于印发<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环办发[2018]140号)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产生的荧光粉(HW49,900-044-49)1.5吨202112月31日转移至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323日)起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海娜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

 


附件:文安县豫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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