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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受理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9日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关于印发<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环办发[2018]140号)有关法规规定,现对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N-甲基吡咯烷酮废液(HW06,900-404-06)1500吨,202112月31日转移至瑞环(合肥)环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进行反馈。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310日)起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海娜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

 

附件: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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