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冀环土函[2018]248号)及《关于印发<廊坊市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廊环办发[2018]140号)有关法规规定,现对河北万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阴极射线管(锥玻璃)(HW49,900-044-49)2500吨,于2021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2021年1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海娜 0316-2033166(兼传真)
电子邮箱:lfhb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