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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
超过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拒不改正(11月25日-12月4日)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规定
2021年1月7日
罚款人民币肆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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