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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双源模具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下达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大城县双源模具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条执行标准(六)的规定2020年12月8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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