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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南赵扶方大红木家具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下达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大城县南赵扶方大红木家具厂未批先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2020年10月16日罚款人民币壹仟零玖拾玖元五分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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