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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腾达纸箱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

被处罚者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处罚下达日期处罚内容执行情况
文安县腾达纸箱厂油性墨印刷机、覆膜机等生产设备均正在使用,未开启污染防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0年10月19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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