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首页
机构概况
新闻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公众互动
环保园地
公众互动
首页 > 公众互动
文安县自强塑料制品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1日
被处罚者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下达日期
处罚内容
执行情况
文安县自强塑料制品厂
车间内有3台注塑机,与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不一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020年10月20日
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
已执行
分享:
相关报道
廊坊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清单
06-30
关于三河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意见
07-2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09-20
电脑版
|
回顶部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主办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维护 公安备案号:131003020006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