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8日
2020年10月08日14时58分,
我局推送给香河县钳屯镇火点1个,位于香河县钳屯镇-红庙瞭望塔东南131.45º方向0.619公里处,分局立即督促钳屯镇环保所派巡查人员前去火点发现地核查,钳屯镇环保所立即派人前去火点发现地核查。经核实火点属于钳屯镇后家湾村东,镇环保所巡查人员到达火点后马上将火扑灭,并在现场发现纵火人员后家湾村村民张磊,年龄35岁,钳屯镇环保所对其按照要求进行了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
事后由钳屯镇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穆金财进行批评教育,对涉事责任人露天焚烧秸秆后家湾村村民张磊按照要求进行批评教育,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