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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8日

 “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和《2017“美丽河北·大美廊坊”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全面展示市委、市政府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和行动,调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打好“蓝天保卫战”浓厚氛围,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决定联合组织全市开展“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目的是宣传全市各地各部门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方面的工作进展、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加强雾霾治理的科普宣传,宣传治霾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通过广泛参与、集中展示、全面评议、大力营造建设美丽廊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7年4月至11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4日)

(一)各县(市、区)组织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评选活动,按照市大气办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

(二)通过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微信、廊坊广播电视台、廊坊日报社等媒体平台进行活动前期宣传,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活动,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推荐候选人(100位)(4月24日--4月27日)

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在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遴选“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于4月27日下班前报市大气办。

推荐程序。(1)各县(市、区)大气办负责组织本县(市、区)人选推荐报送工作,并对推荐的先进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典型性强、政审合格;(2)各相关单位,经过本单位资格审核后,可直接上报市大气办;(3)市大气办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的推荐申请,并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4)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评选。

第三阶段:推选大美廊坊·优秀蓝天卫士(5月1日-5月5日)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全面评议,推选出50位“大美廊坊·优秀蓝天卫士”,由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授予“大美廊坊·优秀蓝天卫士”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阶段:推选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5月6日--5月12日)

(一)“大美廊坊·优秀蓝天卫士”候选人基本情况与主要事迹介绍在廊坊环境保护局网站、微信以及市内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同时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好本地候选人事迹的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力。

(二)在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微信设置网络投票入口,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地址:www.lfhbj.gov.cn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廊坊环境保护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微信号:langfanghuanbao

(三)根据公众票选结果(权重50%),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会对50位“大美廊坊·优秀蓝天卫士”进行再评议,择优推选出1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后对社会进行公布,并由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5月15日前由市大气办将我市1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中排名前7位的人选作为“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报省大气办参评。

第五阶段:集中宣传(6月1日-11月30日)

(一)由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市内重点媒体对“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进行集中宣传,颁奖表彰。

(二)参与市委宣传部举办的“美丽河北·大美廊坊”系列宣传活动。

(三)在廊坊新闻、廊坊零距离、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和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

三、推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廊坊精神,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积极影响的各界人士。

(三)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具备亮点突出、事例鲜活、感染力强的典型事迹。

(四)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广泛传播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环保专家、环境新闻宣传、民间环保组织代表、环保志愿者、社会公众等各界人士。 

(五)在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污染源治理、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凤兴夜寐、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

(六)在守护蓝天、全民参与“十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工地、进机关、进酒店、进医院、进商场、进乡村)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

评选对象要达到第1-2条基本标准,并符合第3-6条其中之一条。评选对象以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为主,事迹要具有典型性和传播性,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担当、共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是廊坊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中一项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一次全市规模的大型活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选展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扎实有力的推进。

(二)加强审核。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三)接受监督。推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推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拉票刷票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有关候选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荐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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