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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气办通报1月份全省8个大气污染 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3月19日,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近日,河北省大气办通报了2018年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2018年1月,我市在我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除张家口、承德、秦皇岛)按综合指数、综合指数改善幅度、PM2.5浓度、PM2.5浓度改善幅度排名均排第一。其中,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月均浓度均同比下降。“2018年1月,廊坊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09,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5%;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3.8%。”PM2.5专家组李怀瑞介绍说。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5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其中廊坊开发区数据含在广阳区数据之内)涉及我市各县(市、区)的分别为:香河县第1名、三河市第2名、广阳区第4名、大厂回族自治县第5名、安次区第6名、永清县第8名、固安县第12名、霸州市第24名、文安县第28名、大城县第42名。我市6个县(市、区)进入正排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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