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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大气办印发《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督办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06月30日


近日,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通报2018年1-5月份燃煤锅炉治理进展情况的函》,通报了全省及各市1-5月份燃煤锅炉治理进展情况。通报指出,廊坊市2018年应完成10到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共40台,截至5月底已完成7台,其中霸州市完成5台,大厂县完成2台。香河县、三河市均无进展,全市总任务仅完成17.5%,在全省排名靠后。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尽快分析问题原因,加快推进,确保按要求完成淘汰任务。

6月27日,市大气办印发《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督办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县(市)要立即组织环保、建设、工信、发改等部门及能源供应单位,根据当地清洁能源供应条件,因地制宜,对辖区内10-35蒸吨燃煤锅炉逐台研究制定推进治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已做好淘汰改造计划的要抓紧时间,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对于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要及时向市直各牵头部门报告。

《通知》要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各负其责,全力督导各相关县(市)加速推进10-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逐台了解燃煤锅炉治理推进计划,随时掌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尽快将存在问题报告市政府。各相关县(市)和各市直牵头部门要对截止5月底燃煤锅炉淘汰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逐台锅炉制定推进治理措施,强化督导调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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