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 点击数: 871 次
为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日前,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开展饮用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违法企业。对全市各级水源地保护区及临近区域的各类工业和生活污染源进行全面清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确保消除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的污染隐患。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全面掌握水质现状,严格控制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禁止建设项目名录进行项目审批,把住饮用水源地保护源头关。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与取水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设施,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不符合水源地保护规定的建设项目,新上项目必须报市环保局审核,否则一律按越权审批严肃查处。